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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制定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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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后,行动迅速,措施具体,推动有力,提出了《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是: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意见》要求,各地各级职业学校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上来,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地学习会议文件,开展专题讨论,重点要纠正本系统内少数地方重视普通教育、学历教育而轻视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的倾向,加强引导,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不动摇。并要求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结合地方和学校的实际,广泛宣传成才典型,大力弘"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把职业教育的发展摆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高中阶段教育,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意见》指出,各地要把职业教育摆在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今后,扩大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重点应放在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有关领导、发展规划、普教、职教等部门参加的高中阶段统筹发展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确定高中阶段协调发展的目标和有关政策措施。坚持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正确引导初中后的合理分流,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保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的年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中阶段的招生管理工作统一归口招生部门负责,实行统一考试,按志愿投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分别划线录取。省教育厅要将开发高中阶段学籍软件,统筹管理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湖北教育信息网(www.e21.edu.cn)上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拓宽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比例,今后高等职业学校要优先招收中职毕业生;逐步扩大优秀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比例;适度发展初中后"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师范类招收的学生不得低于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允许在少数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综合高中班的试验,实行双学籍管理,其学生按中职生统计。
四、优化学校布局,加强骨干示范学校建设。《意见》指出,已被验收合格的县(市)"512工程"合格学
校要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还未验收的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2003年底以前接受验收;英语信息"双特色"学校要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办好英语信息"双特色"学校的意见》(鄂教职成[2002]2号)的要求,尽快办出特色,形成品牌;各市(州)要对办学规模小、办学效益低、专业重复设置的学校,通过合并、联合、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分类归并,可采取连锁办学、集团化办学形式,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的综合优势,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各县(市)要努力办好一所骨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市(州)要办好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和2-3所骨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
五、坚持以职业资格标准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构建灵活开放的职教体系。《意见》要求,各职业学校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质量、特色、效益放在突出位置,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为依据,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加强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积极开展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相互沟通的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要积极主动与企业联系,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要,开展订单培训;积极推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建立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在湖北省定的学费标准范围内,采取灵活的收费办法,对贫困家庭学生要特殊照顾,减缓免部分学费。同时,各职业学校要尽快办成向社会开放的多功能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中心,主动适应求学者开学、就业、知识更新、增强技能的多种需要。在城市,职业学校要根据下岗转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对培训内容和时间的要求,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在农村,要采取县(市)职教中心学校与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联合办学的形式,形成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为准备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对回乡青年广泛开展职业学历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六、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意见》要求,各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要有计划地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定期组织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习和考察,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技能。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化考试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同时,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特级教师的评聘并要求各级职业学校要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积极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建立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用人机制,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学校之间互聘教师,鼓励从企业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教师。
七、加强职业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意见》要求,各级职业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国外职业教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的职业教育教材和教学方法;有计划地聘请外籍教师,同时组织教师出国培训;主动参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竞争,努力拓展职业学校毕业生海外就业市场和留学深造渠道。
八、加强职业教育的督导工作。《意见》指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和评估。今后凡是教育先进市、县的评选,职业教育的发展状况将作为一个重要条件纳入评选内容。
九、抓住机遇,扎实工作,确保职业学校招生稳中有升。《意见》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积极动员没有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确保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对在中职招生中工作力度大、增长幅度大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并在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分配上给予重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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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教育与职业 2002年第1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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