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高校应届毕业生有自己的科研成果,就可通过无偿“享受”政府对相关科研项目的资助来进行个人创业。
日前,江苏省颁发的《关于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创业的若干措施》开始正式实施。其第七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后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或科研中介服务企业。高校学生毕业当年,经学校和成果完成人同意,可无偿实施由政府资助的科研成果产业化,并可在无偿使用期两年内优先购入成果产权或按有关规定与学校另签成果转化协议。企业在注册登记、税收、银行贷款等按现行有关规定优惠办理。”
据悉,这项新规定在全国尚属首创。与高校在职科研人员相比,刚出校门的大学生顾虑相对比较少,创业的积极性较高。以往大学生毕业离校后参与研究的科研项目要回交高校,这样再进行个人创业就缺乏必要的项目支持。新措施实施后,学校将开放部分由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毕业生可从中选择,并享有两年的无偿使用权,这将有力地推动高校毕业生的自主创业。
(新华)
转载《市场报》 2003年11月07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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