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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长:正确对待农民工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

   

    日期:2006-05-22 作者:李玉梅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建设部长汪光焘在接受《学习时报》的采访时表示,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特有现象在中国将长期存在,并将伴随现代化的全过程。应当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汪光焘说,农民不失去土地是中国城镇化的基本特点。西方早期的工业化、城市化,是使农民失地、破产,然后涌入城市,从而成为无产者的城市化。英国“圈地运动”就使得大批农民破产进入城市,使农民遭受巨大痛苦。中国农民工进城镇,是富余农民和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进城而不失去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一旦他们在城市找不到工作,仍可以回到农村从事农业,在农村仍有其基本生活保障。对农民进城而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目前争论较多。但在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它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内在的稳定器。

  汪光焘指出,民工潮和民工荒是农民工根据市场机制原则自主选择就业地点的结果。民工潮是务工农民短时期内从居住地点向就业岗位地集中流动的现象,长期以来主要向沿海和发达地区流动。民工荒是在原来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出现民工就业人数下降的现象。这一现象表明农民按照所得利益来选择就业地点,反映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价值取向。调查表明,由于农业政策合理,农民更注意自己原有的土地,并比较自己在农村或小城镇的收入与在沿海地区务工带来的利益来选择就业地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他们希望得到劳动岗位、合理的劳动收益和低的居住成本。

  汪光焘称,在引导农民有序进城务工的同时,也要研究扩大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扩大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容量。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

 

 

(责任编辑:荀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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