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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举办首届 “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评选办法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举办首届 “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评选办法

    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奖励条例》,拟于2006年底以前举办第一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

    一、评奖目的

    有效推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扩大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引导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奖励代表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最高水平的重大成果。

    二、评奖对象范围

    本次评奖只限于我国大陆范围内,暂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评选面向全国所有相关机构和个人,面向全国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的所有成果。

    三、奖励实施部门

    评奖活动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实施。学术委员会组成“科学研究成果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评奖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下设办公室,负责收集和发布有关信息,受理和综合分析申报材料,处理评审过程的日常事务。办公室附设在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学术委员会聘请学术委员会以外的国内知名专家,与“科学研究成果奖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1) 对“科学研究成果奖工作小组”提供的申报材料根据“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进行初选,经学术委员会核定后上网。

    (2) 对网上投票结果进行初审,提出有双倍差额的获奖预选名单,送学术委员会审核和表决。

    四、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1.参评成果的时间:以《职教法》实施之日即1996年9月1日以后公布或发表的成果;

    2.参评成果要符合《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奖励条例》(草案)所规定的第七条中关于“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要求。

    3.参评成果形式:包括调查、研究.实验、改革、建设等方面的现场性,文字性和其他硬件、软件形式的成果,以及社会公众和评审组织一致认为合适的形式。所有成果都需业经省级或部委级教育或科研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

    五、赛评成果的中报程序

    1.申报成果须填写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制定的《申请书》,并同时有三名专家填写正式成果申报推荐表。推荐专家须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理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或相关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或其它相应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各地、各部委和各行业职业技术教育部门处以上管理干部、依法批准的职业技术学院(包括成人高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职院校长、省部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职校长或在教育系统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的人员。

    2.成果采取两级申报评审办法。申报人首先报送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各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或其它相应机构)进行初评和筛选,经各省级或部委级行业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各地、各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或其它相应机构)报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六、奖励名额和形式

    奖励数额10项;

    奖励形式:获奖证书、奖章、奖金等。

    七、成果评选的组织和程序

    1.“科学研究成果奖工作小组”将各地,各行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后,交“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成果的基本来件”进行初选,经学术委员会核定后上网。

    2.成果评审采取网上署名投票的办法,投票人需署明姓名、单位,职称、性别、年龄、通讯地址电话和电子邮件信箱,以便查验投票资格。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院校的院校长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以及具有高级讲师或高级教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职业技术教育或相关事业的研究部门具有副高职称的研究人员、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级以上的官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理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成员等,具有网上投票权。

    3.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综合网上投票结果,递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提出有2倍差额的获奖预选名单送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和表决,表决结果由学会批准公布。

    4.在评选过程中,酌情采用匿名、回避、讨论、投票等多种方式,以保持公正公平。

    八、申报评选的时间安排

    2005年6月一8月:宣传发动、向各地、各行业职教学会发出通知;
    2005年9月一11月:各地、各行业职教学会组织申报和初选;
    2005年12月一2006年1月:各地、各行业职教学会向中国职教学会申报;
    2006年2月一4月:“科学研究成果焚工作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地、各行业职教学会的申报材料,做初步分析后交“专家评审委员会”初选。
    2006年5月——7月:组织网上投票;
    2006年8月:办公室处理网上投票结果;
    2006年9月: “专家评审委员会”初审;
    2006年l0月:学术委员会审核、表决;
    2006年11月: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30天;
    2006年底以前:学会批准并公布评奖结果。

    公示后经学术委员会报学会最后批准的结果将以文件形式下发,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包括获奖人名单、成果名称及其成就简述。公布后继续做好获奖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责任编辑:荀莉、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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