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2010年我省高职高专新增专业设须依据需求,优先设置与我省服务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密切相关的专业;优先设置那些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等方面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适当控制增设财经大类、文化教育大类及相关管理类专业;医药卫生、公安、司法与师范类专业仅限于国家规定有相应办学资格的学校举办。
通知要求,2010年我省高职高专新增专业设须依据需求,优先设置与我省服务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密切相关的专业;优先设置那些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等方面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适当控制增设财经大类、文化教育大类及相关管理类专业;医药卫生、公安、司法与师范类专业仅限于国家规定有相应办学资格的学校举办。